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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史實,查找真相,尋求共識 ——宗譜考據的原則兼議“異流同源說”
作者:陳義祥 發布時間:2020-03-01 13:10:55 瀏覽次數:33714
義門陳源流史料研究
——宗譜考據的原則兼議“異流同源說”
文 ∕ 陳義祥
目 錄
一、正本清源,明辨是非
二、宗譜考據的原則和方法
三、“異流說”考據存在的錯誤和瑕疵
四、“發明創造”須要有鐵證
五、尊重史實,查找真相,尋求共識
江州義門陳在歷史上經歷了南宋李成之亂、元蒙入侵和明初戰爭三次洗劫。碑刻、譜志等史料受到破壞和損毀,導致文字記載不一,特別是明清及以后譜志互不統一,世系排列和人物生卒時間不能銜接。
在數年前,義門宗譜存在的錯誤和爭議主要集中在世系輩份的差異和重要人物的生卒時間難以匹配。近幾年又冒出了“異流同源說”,“異流說”的出現等于推翻了一千余年原有的義門陳世系、輩分排列,重要人物的生卒、活動年代重新確定,具有顛覆性,影響深遠甚至不可逆轉。
故而,宗譜世系的考證是非常重要和嚴肅的事情,它涉及到全體義門陳宗親的切身利益,關乎千秋萬代的義門陳人的源流、譜序甚至生物學等問題,切不可等閑視之。
其實,學術上的考據、考證,歷代先賢特別是近代大師都給我們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如“無證不信”、“孤證不引”、“疑證不用”等?,F結合義門陳實際,個人一管之見,特提出以下原則和思路
一、正本清源、明辨是非
經過宋元明三代兵燹的破壞和自然損壞,義門陳現有的各莊宗譜大部分是改革開放以來重新編撰的,參考版本大部分為清代、民國譜,也有個別明代譜,堪稱國寶。
明清譜普遍存在的問題:1、世系代數不一。如:有些譜在陳叔明至陳伯宣世系排列上有九世、十世、十一世三種記載;2、陳伯宣至陳旺之間有伯宣子和伯宣孫差異;3、陳伯宣和陳旺生前活動年代記載不一。
而“異流同源說”則把義門陳現有的譜系一分為二,把義門陳叔明一支分為“陳叔明后裔家族”、“陳叔慎后裔家族”兩支甚至更多。把原陳旺為陳叔明十二世孫變成了陳叔慎五世孫;陳伯宣和陳旺原爺孫關系(或父子關系)變成了陳旺是陳伯宣六世從祖。把陳伯宣后輩子孫的“旺、機、感、蘭、青”五代后輩一下變成了陳伯宣的旁系長輩。簡直就是砸亂一個舊世界,如同拆除一座樓,重建兩座塔。可謂敢作敢為、驚心動魄。
其實明清老譜存在的問題并不復雜,主要問題是轉載刊印過程中的錯誤。加之古人沒有公元紀年,生卒年錯誤沒有及時發現致使以錯傳錯。如果查閱源頭史料就基本能夠改正,回歸正常譜系。
而“異流同源說”就復雜多了。其來自于四個方面的糅合:首先是采信了近代編纂的《高安譜》和《石首義門譜》的“蘊”子“旺”的世系排列;其次,截取民國版《廬山志-太平宮-山川勝跡》的伯宣“計其生當于敬穆年”和《宋史-陳兢傳》的“大順初卒”,構成陳伯宣的生卒時間。再加上個別近代版的宗譜把陳旺接成蘊圭之子;又通過四家譜嫁接成陳蘊圭為陳叔慎玄孫。這樣就形成了“異流同源說”的單獨一流了。
要想還原譜系的本來面目,明辨是非,就要追根溯源,正本清源。在目前現有的譜志史料情況下梳理源頭,認真分析、歸納和仔細甄別,辨別證據真偽,排除錯誤、無效證據;不放過、不漏過疑點證據,并分析其產生的原因;要做到切入點正確,思維清晰,邏輯縝密,方能得出正確結論。
目前,義門陳的唐宋史料,包括在北宋嘉佑八年分莊之前的史料留存下來其實不少。這些史料是當朝人記當朝事,記載相對可靠。如最后一任家長陳泰的《回義門累朝事跡狀》是陳泰將義門陳的家族世系、重要人物、重要事件向朝廷和皇帝匯報、存檔備案的重要記錄稿;還有胡旦的《義門記》、徐鍇的《陳氏學堂記》、陳蘊的《遠宗記》、陳泰的《遠祖碑記》、《分莊遺囑》、王允的《旌門碑記》等碑記、表、狀、書、文等不同史料。這些可稱為源頭史料,總體記載沒有大的出入,只是在世系的輩分記載有出入。如“瓖子伯宣”、“孫伯宣”和“伯宣子旺”、“孫旺”等錯誤或指代不明;還有部分生卒及活動年代記載互相沖突等。明清宗譜世系輩分、年代不一也因此產生。
到了距義門分莊后近300年才成書的《宋史-陳兢傳》在改編過程中出現重大錯誤,全文錯訛有七處之多。重大錯誤有兩處,一是把記述陳崇大順年立家法,錯成了陳伯宣大順初卒;再是把陳伯宣九世(有譜八世)孫、陳旺七世孫陳崇記成了“伯宣子崇”。因《宋史》的權威性,之后的《江西省通志》、《九江府志》、《通鑒續篇》、《德安縣志》、《廬山志》皆沿用了《宋史-陳兢傳》文本。以上史志轉載的同時,也有個別志文附有懷疑錯誤文字。
只有厘清譜志史料來源和組成,我們方知正確取舍。否則本末倒置,越扯越亂,簡單問題復雜化了。
二、宗譜考據的原則和方法
歷史研究、宗譜考證是有普遍規律和嚴格要求的。近代大儒王國維的二重證據法;胡適先生的“既要大膽假設,又要小心求證”;還有“確證應用、無證不用,孤證不引,疑證不用”等均是考據的基本原則和要求。
具體到考證方法大致為:梳理史料—對比—分析—排除—歸納總結幾個步驟。
在宗譜考證中要銘(墓志銘、碑刻)、譜、志、史結合,忌用附會、臆想,似是而非的非邏輯思維;勿以隱晦、曲筆、春秋筆法理由來解釋一些無法過關的問題。
義門陳置莊歷史距陳朝亡國時間較遠,陳唐之間還隔著一個隋朝,到了距陳朝300余年后的北宋就不存在什么隱晦之事。既使有什么隱晦、犯忌的記載在唐宋時期皆可解封。如“陳京無子,以從子褒為嗣”。陳京不能生育,將侄子陳褒過繼給京當兒子。此事也記錄于譜。那么,如果按“異流說”的“義門陳有陳叔明和陳叔慎兩支人生活在一起”、“志高是叔慎子高”的話,在唐宋的史料也會提及或更正。所謂隱晦、曲筆、春秋筆法等同于演義和小說,這是違背考據的方法和原則的。
再回頭看看“異流同源說”的幾個關鍵環節證據和論證過程或多或少存在錯誤和瑕疵。現羅列部分:
1、還是以伯宣與馬總友善并交往一事為例。幾乎所有譜志均記載陳伯宣與馬總友善,同游廬山,后伯宣隱居廬山注司馬遷《史記》。但“異流說”否定伯宣與馬總相識并否定為同時代人,并說馬總與伯宣友善為“誤傳,不成立,應為伯宣父瓖或陳京與馬總友善”。這是典型的“確證不用”,是非不辨了。
2、“異流說”提出的陳旺為蘊圭之子,取自于《石首譜》和《高安譜》;蘊圭為叔慎玄孫采用《馬埠譜》和《柳溪譜》等三譜一稿的嫁接糅合。這些譜本身刊印年代較近、有些世系輩份、姓名都存在錯誤;還有《陳氏入蜀記》手稿為今人抄錄,均屬于疑證甚至不能為證。
3、“異流說”拿出的陳旺生于公元692年是根據其十代子孫,代際平均28年計算;又依據其姻親家羅宏元“開元中舉帖試”推算出來的。這個羅宏元并非為陳旺親家,有德安政協編著的《德安義門陳》記述羅宏元是陳兼姻親;“異流說”載文又說陳旺“有一女嫁西昌羅氏紹忱”。由此可見,以上兩點證據均為疑證。
關于銘、譜、志、史的利用和取舍
一般來說,出土墓志價值最高,可作譜志史料的校補;歷史同期碑刻銘文也具有重大價值;歷史史料同時代高于后期;源頭史料高于后期史料,年代越后價值相對衰減;內部史料高于外來史料。宗譜本是歷史的活化石,家族的活檔案。但若記錄有錯,也需要銘、志、史和其他資料補正;地方志又來源于譜和其他史料;國史(如唐史、宋史)是隔代編著,資料編寫基本是通過查找留存史料編撰,其中就有譜志。以《舊唐書》、《新唐書》為例,《新唐書》取自于《舊唐書》再作修改。新舊唐書經歷兵燹,資料來源也有繁蕪和不足。如本人曾在新舊唐書查找書法家李邕資料,發現兩書卒年記載不一。再對比李邕墓志銘,發現其籍貫和后代輩分有誤(附圖2012年3月14日《書法導報》陳義祥撰《李邕是江夏人而非江都人—李邕墓志銘改寫史籍之誤》)。
也說柳宗元《唐故秘書少監陳公行狀》文
唐代著名文學家柳宗元寫了一篇關于陳京事跡的《唐故秘書少監陳公行狀》,讀其文知此陳京與宜都王之后陳京應為同一人。文中其父上四代只述官職名稱,未寫姓名,但把宜都王記為陳京五代祖,與義門宗譜記載相差一代。該文記載陳京“貞元二十一年(公元804年)四月二十五日終于安邑里妻當之室。無子。”又有記載“大歷中(公元766+14年),公始來京師”句。文中沒有記載陳京出生時間和卒時年齡,其生年只能大概推測。柳宗元是唐宋八大家之一,文才影響很大?!短乒拭貢俦O陳公行狀》因是柳宗元所為,是義門陳研究不能繞過的文章。該文記載的幾個時間節點很多宗親和研究者都把它作為重要參考依據。
如何看待此篇文章,我個人認為首先不能回避該文,也盡量相信該文的真實性。但因該文在千余年的轉載過程中不可能保證無差錯(實際是唐宋史文章確有不少錯誤),對此,我的個人觀點是既不否認它,也不認可它,只作重要參考。換句話說,如果此文為出土墓志銘,就無懸念,可直接引用。
另,陳京無親生兒子,其嗣子陳褒出生時間要以陳褒生父或褒子灌的出生年推算?,F有明弘治十四年(1501年)江州義門老譜記載灌生于唐開元十六年(公元728年);又有修水《龍峰陳氏譜》記載陳褒晚年于唐大歷年間(公元766+14年)自婺州金華遷居武寧蒿溪。如此,基本上就與陳京、陳兼輩時間對接了。
三、“異流說”考據存在的錯誤或瑕疵
a、目前“異流同源說”提出“異流同源”文字來自于《義門家范十二則》第九則聯族黨:“江州一族,異流同源。閱十一世,和處笑喧。”根據家范第二則和家法三十三條首段文字解讀為義門陳乃陳叔明至陳伯宣一支,經過十一世的繁衍叔伯兄弟合族同居。沒有文字提到陳叔慎一支,也沒有文字提到兩支合族。
b、徐鍇的《陳氏書堂記》文中提到的“合族同居,迨今千人”,也是指陳叔明至陳伯宣一支“合族同居”,也沒有提及陳叔慎一支或叔明、叔慎兩支合族同居。以上“異流同源”和“合族同居”認為有叔慎支均屬附會和想象。
c、《陳氏入蜀記》記載“義門開派之宗是為旺公焉,原系蘊圭之子、叔慎玄孫”。在我撰文質疑該手稿非康熙年間原稿至今,只回應手稿為現代人抄寫,尚未看到手稿原件或康熙年版宗譜件,其參考價值大打折扣。另,目前除《義門入蜀記》外,所有的萬福莊宗譜均記載分莊祖承成郎昺公為宜都王陳叔明之后,這又如何解釋和推翻。
d、 “異流說”為了證明在唐朝還有其他陳王室后裔在德安義門陳生活,其中提到了尚書陳操。在考證文中說“義門陳族氏中,陳操為至今所知最大的官員,而義門譜卻失載”。且不說陳操是否為義門陳歷史最高官,只說陳操是江州人但不等于是江州義門陳人。在德安義門陳建莊之前,江州地盤上不可能沒有其他陳姓人家在此居住生活,故不能把江州陳操與義門陳操混為一談,否則是犯了邏輯學的“概念不清”錯誤。
e、陳伯宣的生卒年考證,“異流說”根據民國版《廬山志》記載“計其生當在敬穆之間(821—825年),卒年引用《宋史-陳兢傳》“大順初卒(公元890年)”。其實《廬山志》記載的主要內容是廬山太平宮為陳伯宣捐宅建廟和伯宣來廬山注《史記》時間。按文章全意理解:“計其生當在敬穆之間”可以解釋為“估計陳伯宣在廬山生活和注《史記》時間是在唐敬宗、穆宗年間。”并非特指其出生時間,也可能是指生活年代。這個時間也只是《廬山志》編者的推測和估計。若是陳伯宣生活在唐敬穆年間,這也是符合其元和年間與馬總游廬山并隱居廬山的時間節點,也與譜志記載伯宣隨陳旺舉家在大和年間(公元832年)遷居德安義門陳的記載相符。如果按“異流說”的陳伯宣生于敬穆年間,那么馬總游廬山時陳伯宣尚未出生。幾乎所有的義門譜志都記載了陳伯宣與馬總同游廬山并隱居廬山的記載。“異流說”無法自圓其說,就以伯宣父瓖為報家仇殺了仇家,不宜露面,把伯宣父與馬總善隱晦成伯宣與馬總善。又說“伯宣與馬總善是后人誤載”。如果這是寫小說倒可以博人眼球,如果是考證文章,如此道來就貽笑大方了。
如果換一種說法:馬總與伯宣善,同時不排除與伯宣父友善,也不排除伯宣父子同注司馬遷《史記》。這種說法才具有合理性。
g、有《五代兩陳暉考兼與“小生活”網友商榷》一文:“(陳暉)族譜云891年進士,柳溪陳暉出生若按最少880年計算……”。為推論陳伯黨出生時間,但又不能早于其兄陳伯宣,該文硬是把陳暉中進士時間壓縮到十一歲,成為中國歷史上最小的進士神童。
h、“異流說”為了銜接自認的陳伯宣生卒年(824—890年),否定伯宣真實活動時間,把《龍峰譜》記載的陳瓖于唐建中元年(公元780年)侍父赴高安就任縣丞時間變成了瓖的出生年,有意加大陳瓖出生年。有記載灌公舉孝廉為官,夫妻同卒于官舍,此時灌公年齡應當不小。又有明弘治十四年(1501年)仙桃《江州義門老譜》載:灌公于唐開元十六年戊辰(公元728年)出生,德宗建中元年任高安縣丞。其實,仙桃明代老譜的出世,離揭示義門世系的真相更近了一步。
i、又有《以唐代代均再論義門“異流同源”》一文,“異流說”提到唐代生育代際間隔平均為28年±4年的定論。其中對方拿出一個錯誤的李唐皇室平均代際25年的數據(實際代際平均為23.28年)來說事,沒想到尚未論證就自我否定了。
如果說古代部分帝王之家和近現代家族的代際間隔平均接近28年±4年,此數尚可接受。比如該文的陳宣帝后裔陳叔武、陳玄度家族。但是,唐宋時期平民家庭就不符合此標準了。唐代開元律規定:凡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聽婚嫁。按唐宋時期法律規定,男女初婚年齡就是十幾歲。
譜載陳叔明生志高時17歲;叔慎生大兒子時16歲,生第二子時18歲不到,亦為佐證之一。
再查義門陳宋嘉佑年分莊后,宋元時期譜(分莊后的譜世系少爭議)。查回歸莊大成譜載始祖公成公至十五世漢英祖代際間隔平均17.07-19年;萬福莊松湖譜載始祖昺公八十一世至九十一世煒,代際間隔平均為19.6年;八十一至九十四世代際間隔平均為21年;蘄春莊宗譜載始祖守琉公一世至十世代際間隔為24.7年,一世至十八世代際間隔平均為21.7年。
以上三個分莊始祖一世至十世、十四世、十五世和十八世之間的代際間隔平均數為20.65年,因此看來28年±4年代際均數在唐宋時期義門陳家庭并不適用。
列舉以上“異流說”在論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目的就是懷疑“異流說”考證過程的嚴謹性、科學性以及考證的主觀性和史料取舍的隨意性。
四、“發明創造”須要有鐵證
“異流同源說”的提出,無異于否定了義門陳的歷史流變,更重要的是否定了義門陳家族的源流世系。它的橫空出世,不啻于天空中的一個炸雷,驚悚族人。如果“異流說”結論是正確的,將功莫大焉;若結論是錯誤的,將遺害無窮。有鑒于此,“異流同源說”要想做實結論,經受歷史考驗,必須要排除和推翻現有主流譜志、史料記載的義門陳世系,拿出無懈可擊的且能互相印證的譜志、史料。
具體來說,“異流說”要過如下四道關卡:
1、陳旺原有的世系、輩分和活動年份的否定和排除;陳旺新的世系、輩分和生卒年的確定及史料來源或論證。譜載陳旺的四個兒子到哪里去了,他們的生卒年如何記載?譜載的陳旺父親陳隱(檀)到哪里去了?還有多種譜志記載陳旺是陳伯宣后代,陳旺大和年間遷居德安義門陳。這些如何去排除和推翻?如何讓人信服?
2、陳旺為蘊圭之子的史料來源和或論證。陳旺在譜志記載曾為德安縣令、江州牧,怎么到了“異流說”這里變成了農民。此“陳旺”是否彼“陳旺”?如何說服和改變“蘊圭子陳旺此說是棄主流宗譜而采信瑕疵宗譜”。
3、蘊圭是叔慎玄孫的史料來源和依據?“異流說”目前還拿不出單獨的宗譜來證明蘊圭是叔慎玄孫,現提供的是四譜嫁接糅合而成。把《峽江馬埠譜》上的“叔貞(慎)--志高—才—蘊玉—然”的世系加上《伯黨柳溪譜》“叔明—繹—定—球—”,再加陳兼四子陳歸支系譜“叔明—定—球—兼”三家譜糅合成“叔慎—志高—才—蘊圭--旺—”世系,最后以《陳氏入蜀記》手稿文字來證明旺公系蘊圭之子,叔慎玄孫。除此神奇的“三段論”之外,有無直接譜志和更有說服力的史料依據?
4、“異流說”給出的陳伯宣生卒年為823—890年,這個生卒年如何去否定和推翻陳伯宣在唐宋史料中其他時間的活動記載,特別是伯宣與馬總友善,同游廬山,并隱居廬山注司馬遷《史記》之記載。若以“有誤、不成立”為由難道自己不覺得蒼白無力嗎?即使想通過否定伯宣與馬總交往來否定伯宣此時間尚未出生,但是有譜志史料記載陳伯宣的其他活動時間與廬山活動時間互相印證,這又如何去否定?
五、尊重史實,查找真相,尋求共識。
縱觀義門陳一千余年來的譜志、史料,江州義門陳的歷史脈絡就是宜都王陳叔明后裔陳伯宣自福建仙游遷廬山圣治峰,再遷德化齊集里,唐大和年間再與晚輩陳旺舉家遷居德安義門。義門陳在德安繁衍十數代,至北宋嘉佑七年接到分莊詔書,嘉佑八年分莊結束。自陳叔明至陳伯宣、陳旺直至嘉佑年分莊的世系排列一直穩定,變化不大。歷史上也未見有質疑記錄,就連有錯誤的明清宗譜,也只是在世系排列和重要人物生卒時間的誤載,不見陳叔明、陳叔慎兩支兩系的記載。
“異流同源說”的出現,一方面是資訊的發達,譜志史料的相對豐富;二是關心和參與義門陳研究的人多了起來。這既有好的一面,也有可能出現嚴峻的后果。宗譜是實用性很強的記錄載體,關乎義門陳千家萬戶。如果有義門莊譜,即使是部分莊譜采用了“異流說”版本,這就意味著若干年后義門陳譜系更加多樣化,后人再作考證更加復雜。“異流同源說”要想經受歷史的考驗,首先就要接受當代廣大義門陳宗親的檢驗,就要有心里準備,虛心接受義門宗親的質疑。這里沒有學術壟斷,只有歷史真相。所有的義門陳人也應責無旁貸、義不容辭,團結起來,摒棄門戶和成見,共同攜起手來,盡快解決義門世系之謎。
在這里,也歡迎義門宗親和學界朋友提供更多的義門陳譜志史料,現特別需要與蘊圭、兼、京、瓘、瓖、伯宣、陳旺、陳檀(陳隱)等以上先祖世系或以上先祖兄弟叔伯支系的生卒時間、科舉考試、為官等活動記載的譜志、史料。若有資料提供或對義門研究有線索者請在本文留言處留言,便于聯系。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2020年3月1日于武漢
本期責任編輯:陳得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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